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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预算的职能与原则
(一)政府预算的含义
政府预算是指具有法律规定和制度保证的、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其具体含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从技术方面看,政府预算包括两层含义:在形式上,政府预算是政府的财政收支计划,以预算平衡表的形式体现,预算表反映了政府资金的来源和流向,体现了政府的年度工作重点和方向。由于政府的各项工作都离不开资金支持,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政府预算又可以说是政府的工作计划。在内容上,政府预算是政府对财政收支的计划安排,反映了可供政府集中支配的财政资金数量的多少,是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管理财政资金的活动。政府预算的编制反映政府对财政收支的计划安排,预算的执行是财政收支的筹措和使用的过程,决算是政府预算执行的总结。通过政府预算,人们可以清楚地了解政府的财政活动,了解政府在一个财政年度内的收支状况。因此,政府预算是政府理财的主导环节和基本环节。
从政治方面看,政府预算是重大的政治行为:政府预算指标背后反映了政府在做什么和不做什么之间作出的选择;政府预算反映了支出上的优先权;政府预算反映了政府准备购买的具体公共物品和服务及其成本。
从本质方面看,政府预算是国家和政府意志的体现。政府预算需要经过国家权力机关的审查和批准才能生效,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性文件(属于年度立法)。政府预算从编制、审查、批准到执行、调整和决算,都要依照法律规定进行。
政府预算作为规范政府财政经济行为的一种制度安排,是社会政治经济活动的产物,是一个历史范畴。政府预算是在近代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演进过程中产生的,是新兴资产阶级同封建专制统治进行斗争的产物。政府预算依托于宪法、法治和代议制机构。英国是资本主义发展最早、议会制度形成最早的国家,因此,政府预算制度最早出现在英国。14 世纪至 17 世纪,英国封建贵族阶级日趋没落,新兴资产阶级力量逐步壮大,逐渐成为社会财富的主宰,但他们并未控制财政权。为争夺财政权,英国资产阶级提出政府各项财政收支必须编制计划,并经议会审查通过才能执行。经过长期斗争,英国资产阶级的要求最终得以实现。这种具有一定法律形式和制度保证的财政分配关系就是政府预算,其具体表现形式是政府的年度财政收支计划。1832 年,英国国会通过法律规定财政大臣每年必须向国会提出全部“财政收支计划书”,并由国会批准。至此,具有现代意义的政府预算制度真正建立起来了。到了 20 世纪,绝大多数国家建立了政府预算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立了新民主主义国家预算,1956 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社会主义制度确立,我国社会主义政府预算制度也随之建立。
(二)政府预算的职能
在现代经济社会条件下,政府预算具有三大职能。
1. 反映政府部门活动的职能。作为政府收支安排的一个基本计划,政府预算反映和规定了政府在预算年度内的活动范围、方向和重点。财政支出就是政府工作或活动的成本;财政收
入,就是弥补政府支出的财源。一本政府预算,就是一面反映政府工作的“镜子”,一本关于政府活动的详细记录。因此,通过科学编制和严格执行政府预算,既能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又能推动政府政策和目标的贯彻实施。政府预算既能反映政府的工作,又能透视政府的活动。同时,它也是公众了解政府政策信息的窗口。
2. 监督政府部门收支运作情况的职能。作为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一个重要文件,政府预算是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政府收支运作的途径和窗口。政府的收入,最终都来自企业和居民缴纳的税费;政府的支出,最终都要用于向企业和居民提供的公共物品或服务。因此,通过编制政府预算草案并得到权力机关审查和批准,可以为政府部门提供公共服务、从事财政活动建立明确的管理和控制框架;通过政府预算,可以评价政府履行职能所花费的成本,考核政府工作活动的绩效。
3. 控制政府部门支出的职能。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政府预算的审议过程,就是一种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机制安排。进一步讲,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的政府预算,实质上是对政府支出规模的一种法定授权。只有在授权范围内的支出,才是合法和有效的。超出授权范围的支出,即便是必需的也要以预算调整案的形式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因此,通过编制政府预算,可以促进政府及其部门对财政收支活动的成本和效果进行科学的比较分析;通过审查和批准政府预算,可以形成对政府支出规模的有效控制,从而达到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效率的目的。
(三)政府预算的原则
政府预算原则是指政府选择预算形式、体系和在预算编制、审查、执行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是制定政府财政收支计划的重要方针。政府预算原则是随着政府预算制度的产生和发展而逐步形成的。早期的政府预算原则主要强调对政府财政收支的控制,随着政府预算收支内容的日趋复杂化,开始强调政府预算的周密性,即注重研究预算技术和管理模式的改进,但功能预算理论创建以后,政府预算原则出现了新的重要变化。功能预算理论创建于凯恩斯时代初期,以凯恩斯经济理论为基础,强调将政府的税收、支出、借债等行为作为一种具有调节运行功能的工具来使用,主张预算政策要以财政措施的实施结果(如宏观经济总体运行和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作为安排政府预算收支的依据。因此,功能预算理论发展以来,政府预算的功能趋于多样化,开始注重发挥政府预算的功能性作用,实现国家的整体利益。虽然政府预算原则在不同时期有些变化,但一些最基本的预算原则一直为各国共同遵守。这些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 完整性原则。政府预算必须包括政府所有的财政收入和支出内容,以便全面反映政府的财政活动。所有法律准许的政府财政活动都要在预算中清楚地列出,不应另设其他财政收支账目;政府所有的财政活动都不能脱离预算管理,非政府交易活动必须排除在外。
2. 统一性原则。在分级财政体制中,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必须按统一的预算科目、统一的口径、程序来计算、填列和编制,以保证整个财政活动的连续性和整体协调性。
3. 可靠性原则。可靠性原则也称为谨慎性原则,是指各级政府预算必须建立在积极、稳健、可靠的基础上,有充分而确实的依据,预算数应尽量准确地反映可能出现的结果,保证预算能得到真实可靠的执行。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可靠、完整,能够落实。支出预算安排要真实可靠,既不能不切实际地把支出盘子打得很大,无法完成,也不能留下硬缺口,将执行中一定要发生的支出不列入预算,人为缩小支出规模。
4. 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指政府预算活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政
府预算的成立、预算执行中的调整和预算执行结果都必须经过立法机关审查批准。立法机关审查批准预算,表明代表人民意愿的人民代表大会已经授权政府按照人民的意愿使用纳税人提供的资源,政府不能随意变更。这是政府必须对纳税人负责的理念的重要体现。
5. 公开性原则。政府预算反映了政府的活动范围、方向和政策,与全体公民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政府预算的内容及其执行情况,除少数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必须明确并采取一定的形式公之于众,便于人民代表理解和审查,并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同时,政府财政收支计划的制定、执行,执行中的调整和决算与评估的过程,应向社会公众公开。
6. 年度性原则。政府预算编制和执行,都要有时间上的界定,即收支预算的起讫时间。政府预算起讫时间通常为一年,称为预算年度。政府必须按照法定预算年度编制预算。政府预算要反映全年的财政收支活动,不允许将不属于本年度财政收支的内容列入本年度预算中。预算年度有历年制和跨年制两种。历年制即从每年的 1 月 1 日起至同年的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预算年度。目前采用历年制的国家最多,如中国、德国、法国、韩国、意大利、巴西等。跨年制即从每年某月某日至下一年相应日期的前一日止,中间经历 12 个月,但要跨两个年份。例如,美国和泰国等国家的预算年度是从每年 10 月 1 日始至次年 9 月 30 日止,英国、日本、印度、加拿大、新加坡等国家的预算年度是从每年 4 月 1 日始至次年 3 月 31 日止,澳大利亚、瑞典等国家是从每年 7 月 1 日始至次年 6 月 30 日止。在预算年度内,预算工作程序通常包括编制、审查批准、执行和决算评估等环节,各环节在年度内依次递进、在年度间循环往复。
(四)政府预算的分类
1. 按预算编制形式分类,分为单式预算和复式预算。单式预算是将政府财政收支汇集编入一个总预算之内,形成一个收支项目安排对照表。单式预算可以统一反映政府预算年度内能够筹集和使用的社会财富总量,便于政府统筹安排使用财政资金。单式预算的优点:一是简单明了,整体性强,能够清晰反映政府财政收支全貌,有利于公众监督政府预算的实施;二是便于编制,易于操作。但单式预算没有区分各项财政收支的经济性质,不利于政府对复杂的财政活动进行深入分析、管理和监督。复式预算是将预算年度内的全部财政收支按收入来源和支出性质,分别编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预算,形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收支对照表。复式预算一般由经常预算和资本预算组成。经常预算主要以税收为收入来源,以行政事业项目为支出对象,如维持政府机关运转的日常活动经费支出等。资本预算主要以国债为收入来源,以经济建设项目为支出对象,如政府贷款及偿还国债等支出。复式预算的优点:一是由于区分了政府预算收入和支出的经济性质和用途,便于政府科学安排预算收支结构,突出重点,分类控制预算收支平衡;二是便于政府灵活运用资本性投资和国债等手段,对宏观经济运行实施宏观调控。复式预算的缺点是编制和实施比较复杂,有一定难度。
2. 按预算编制依据的内容和方法分类,分为增量预算和零基预算。增量预算也称基数预算,是指新预算年度的财政收支计划指标在以前预算年度基础上,按新预算年度经济发展情况加以调整后确定。增量预算保持了各项财政收支指标的连续性,是一种传统的预算编制方法。零基预算是指新预算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指标的确定,不考虑以前年度的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只以新预算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力可能为依据,重新评估各项收支的必要性及其所需金额的一种预算形式。因预算编制一切从零开始,故称零基预算。零基预算并不是一切都要重新开始,而是对已有项目需要重新审定和安排,起点为零。零基预算的优点是有利于克服增量预算下政府财政收支指标刚性增长的弊端,提高预算支出效率。
3. 按预算作用时间长短分类,分为年度预算和多年预算。年度预算是指预算有效期为一
年的政府预算。传统的年度预算是按一个年度来安排政府财政收支的,这种安排容易出现某些单项决策在年度内看合理但从中长期看可能不合理的情况。多年预算是指对连续多个年度(一般为 3~5 年)的财政收支进行预测、规划或规定的一种财政计划形式。编制多年预算的目的是进一步完善财政计划的作用机制,弥补年度预算在反映收支变动、控制支出增长和调整支出结构等方面的缺陷,提高财政收支安排的科学性和实施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性。编制多年预算一般都是采取逐年递推或滚动的形式,即多年预算每年编制一次,每次向前滚动一年,每年都根据预算执行和经济发展等情况作出最新预测,对有关收支指标作出调整或修正,保证实现支出与收入及财政与经济的协调互动,保证国家宏观决策选择和财政政策执行的连续性。与年度预算比较,多年预算也称中期预算、滚动预算。将年度预算纳入多年预算中统筹考虑,使年度预算编制更加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多年预算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提交国家权力机关作为审议年度预算时的参照,但不需要经过国家权力机关批准。
4. 按预算收支平衡状况分类,分为平衡预算和差额预算。平衡预算是指预算收入基本等于预算支出的预算。在实际工作中,略有结余或略有赤字的预算通常也被视为平衡预算。差额预算是指预算收入大于或小于预算支出的预算。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差额预算是指收支差额较大的预算,具体有两种情况:一是收入大于支出的结余预算,二是支出大于收入的赤字预算。
5. 按预算项目是否直接反映经济效益分类,分为投入预算、绩效预算和规划-项目预算。投入预算是指用来控制各项支出用途和金额的预算。投入预算根据预算控制各项支出,要求按预算规定的用途和金额使用资金。绩效预算是指先由政府部门确定需要履行的职能以及为履行职能需要消耗的资源,在此基础上制定绩效目标,并用量化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每项计划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完成工作情况的预算。规划-项目预算是根据国家的经济现状与发展趋势以及国家当前所要达到的总体目标,利用系统分析以及成本-效益分析等工具来评估各项公共计划的成本效益,协助政府拟定最优决策,以利于国家经济资源合理配置的一种预算制度。其基本内容是为政府创造出一个与以往不同的决策环境,即设计出系统的分析与评估能力,用以对政府预算的目标和实现这些目标的各种竞争性方案进行深入的检验,其核心是使用成本-效益和成本-有效性分析,用以对不同规划和活动进行比较,以此作为实现既定目标的手段。
6. 按预算管理层级分类,分为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中央预算是指中央政府的预算,包括中央一般公共预算、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地方各级总预算由本级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总预算组成;下一级只有本级预算的,下一级总预算即指下一级的本级预算。没有下一级预算的,总预算即指本级预算。我国政府预算级次与国家政权结构和行政区域密切相关,原则上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一级预算。
二、我国政府预算管理职权划分
预算管理职权是指政府预算方针政策、预算管理法律法规的制定权、解释权和修订权,政府预算、决算的编制和审批权,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监督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 62 条、第 67 条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预算管理职权。2006 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2014 年修改后的《预算法》对立法机
关、各级政府、政府财政主管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单位的预算管理职权作了明确规定。
1. 立法机关的预算管理职权。
(1)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设立预算的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监督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中央决算;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监督本级总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本级政府决算,撤销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
2. 各级人民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中央预算与地方预算有关收入和支出项目的划分、地方向中央上解收入、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或者转移支付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本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组织本级总预算执行;决定本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监督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改变或者撤销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
3. 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职权。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具体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具体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提出本级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具体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
4. 各级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的预算管理职权。各级政府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国家预算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部门预算具体执行办法;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算的执行;定期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编制本部门决算草案。
5. 各单位的预算管理职权。各部门所属各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的预算、决算草案;按照规定上缴预算收入、安排预算支出;接受政府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6. 审计机关的预算管理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各级审计机关应当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三、我国政府预算体系
按照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财政制度的要求,我国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 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既包括用于满足政府日常行政事业活动及保障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发展科学、卫生、教育等各项事业开支需要的收入;也包括用于满足政府投资性支出需要的收入,主要有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非税收入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金融、其他支出和转移性支出等;按支出经济性质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转移性支出、赠与、债务利息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其他支出。
目前,我国每年统计公报公布的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赤字的数字,是就一般公共预算而言的。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政府性基金项目由财政部审批,重要的政府性基金项目须报国务院审批。为加强对政府性基金的管理,财政部每年都向社会公布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接受社会监督。所有政府性基金都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通过政府性基金收支表列示,按照法定程序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审查和监督。
我国现行的政府性基金预算体制,是根据 1996 年《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确定的。该文件规定,从 1996 年起,将经国家批准征收的部分政府性基金(收费)和地方财政按国家规定收取的各项税费附加,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政府性基金的设立,对促进相关领域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与财政预算一样,同属于政府预算的范畴。但两者之间又有所不同,主要表现为资金的管理方式不同。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收入具有指定用途、专款专用的特征。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政府性基金和地方财政部门按国家规定收取的各项税费附加收入,以及原来在预算中列支的部分专项收入。政府性基金支出主要是按照专款专用原则,与基金预算收入一一对应。
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管理原则是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政府性基金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以及同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认真编制年度相关政府性基金预决算,逐级汇总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各级财政部门在审核汇总使用单位年度政府性基金预决算的基础上,编制本级政府年度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经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财政部汇总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预决算,形成全国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经国务院审定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核心是调整国家和国有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是实现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战略目标的重要手段。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对国有资本收益进行合理分配和使用,有利于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国有资本的合理配置,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集中解决国有企业发展中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遵循三项原则:一是统筹兼顾,适度集中。统筹兼顾企业自身积累、自身发展和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及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需要,合理确定国有资本收益分配比例。二是相对独立,相互衔接。既保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完整性和相对独立性,又保持与政府公共预算的相互衔接。三是分级编制,逐步实施。按照国有资产分级管理体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分级编制,并根据条件逐步实施。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支范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包括从国家出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利、股息和国有产权(股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等,支出主要用于对重要企业补充资本金和弥补一些国有企业的改革成本等。
从 2010 年开始,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2010 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企业、中国烟草总公司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2011 年、2012 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适当提高。具体收取比例分为五类执行:第一类为企业税后利润的 20%(如烟草企业),第二类为企业税后利润的 15%(如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具有资源垄断性特征的行业企业),第三类为企业税后利润的 10%(如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性行业企业),第四类收取比例为 5%(如转制科研院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等),第五类免缴国有资本收益(如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等政策性公司)。
2024 年 1 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末,基本形成全面完整、结构优化、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对宏观经济运行、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的调控作用更加有效,收支政策的前瞻性、导向性更加彰显,支持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资本金注入渠道更加畅通稳定。从完善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机制、提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效能、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政府通过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规范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行为,明确政府责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010 年国务院决定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经过 3 年试编后,2013 年正式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指导思想和原则。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对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和使用实行预算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社会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遵循五项基本原则:①依法建立,规范统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建立,严格执行国家社会保险政策,按照规定范围、程序、方法和内容编制。②统筹编制,明确责任。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统筹地区编制执行,统筹地区根据预算管理方式,明确本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③专项基金,专款专用。社会保险各项基金预算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收支内容、标准和范围,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或挪作他用。④相对独立,有机衔接。在预算体系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单独编报,与财政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对独立、有机衔接。社会保险基金不能用于平衡财政预算,财政预算可补助社会保险基金。⑤收支平衡,留有结余。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并留有一定结余。
(2)编制范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险种分别编制,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内容。
(3)编制方法。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应采用科学、规范的方法,提高预算编制的预见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科学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的编制应综合考虑统筹地区上年度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本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预测以及社会保险工作计划等因素。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综合考虑统筹地区本年度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数变动、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和标准调整等因素。
(4)编报和审批。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汇总编制,经财政部审核后,由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向国务院报告。
(5)执行和调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不得随意调整。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者减少收入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进行调整。
(6)决算。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决算草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汇总编制,经财政部审核后,由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向国务院报告。
上述四类预算分别是政府凭借不同身份或基于不同的受托管理关系,从不同渠道筹集资金用于相应的支出。能够统筹安排使用的资金,应当统一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具有专款专用性质且不宜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资金,应当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应当统筹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通过一般性税收、社会保障费(税)及其他渠道筹集和安排的,专门用于社会保障的各项收支,应当纳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类预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有机衔接。从独立性看,上述四类预算中,每一类预算与政府预算的关系都是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它们各自有不同的收入来源、支出用途和管理方式,不可相互混用,特别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不能用于平衡一般公共预算等其他预算。从衔接性看,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了大量社会保障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都可以调剂部分资金用于社会保障。一般公共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基础。
四、我国政府预算编制和执行制度
政府预算制度是财政运行的基本规则,是有关政府预算活动的各种法规制度,是纳税人及其国家权力机关控制财政活动的机制。政府预算制度是财政制度的核心,是财政赖以存在的基础,是国家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预算制度,一般是通过“预算法”的形式予以确定。
(一)预算编制制度
1. 建立部门预算制度。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由基层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年度财政收支计划。部门预算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财政预算管理的基本形式。实行部门预算制度,需要将部门的各种财政性资金、部门所属单位收支全部纳入一本
预算中编制。
部门预算收支,既包括行政单位预算,也包括所属事业单位预算;既包括一般收支预算,也包括政府基金收支预算;既包括基本支出预算,也包括项目支出预算;既包括财政部门直接安排的预算,也包括有预算分配权部门安排的预算。
部门收入预算编制采用标准收入预算法。通过对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和重点税源进行调查,建立收入动态数据库和国民经济综合指标库,在对经济、财源及其发展变化趋势进行分析论证的基础上,选取财政收入相关指标,建立标准收入预算模型,根据可预见的经济性、政策性和管理性等因素,确定修正系数,编制标准收入预算。部门支出预算编制采用零基预算法。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基本支出预算实行定员定额管理,人员支出预算按照工资福利标准和编制定员逐人核定;日常公用支出预算按照部门性质、职责、工作量差别等划分若干档次,制定标准定员定额体系,逐部门核定。项目支出预算要进行科学论证和合理排序,纳入项目库,编制中长期项目安排计划,结合财力状况,在预算中优先安排急需可行的项目。在此基础上,编制具有综合财政预算特点的部门预算。
部门预算采取自下而上的编制方式,编制程序实行“两上两下”的基本流程。“一上”就是部门编制部门预算建议数,上报同级财政部门。“一下”就是财政部门对各部门上报的预算建议数审核、平衡后,汇总成本级预算初步方案报同级政府,经政府批准后向各部门下达预算控制限额。“二上”就是各部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限额,编制部门预算草案上报同级财政部门。“二下”就是财政部门在对各部门上报的预算草案审核后,汇总成本级预算草案和部门预算草案,报经政府审批后,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草案后一个月内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各部门应当在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 15 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的预算,并负责具体执行。
建立部门预算制度的重要意义:①实行综合预算,统一了预算分配权,实现了预算编制的统一性,增强了预算的透明度,提高了预算分配的规范性和完整性;②通过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引入绩效评价等,增强了预算管理的科学性,提高了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③确立了部门作为部门预算主体的地位,承担着预算管理责任,部门财权与事权相结合,有利于提高政府宏观调控和各部门统筹安排资金的能力,有利于推动部门和行业事业发展;④预算从基层编起,经过部门审核汇总、财政综合平衡,再报政府审定、人民代表大会审批,使预算形成的链条更加严密,增强了预算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预算法治性约束大大增强,有效地规范了政府的管财行为、财政的理财行为和部门的用财行为。
2. 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1)预算管理方式。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中央各部门各单位的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缴比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执行;中央部门预算外收入全部上缴中央国库,支出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或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中央部门收取的主管部门集中收入、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广告收入、捐赠收入、回收资金、利息收入等预算外收入纳入一般预算管理,使用时用于收入上缴部门的相关支出,专款专用。
(2)收入预算级次和支出安排原则。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后,收入预算级次保持不变,原上缴中央财政专户的收入上缴中央国库。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后,相应取消全部预
算外收支科目。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的规定,在 2011 年 1 月 1 日以前将全部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
(3)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重要意义。①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改变了过去资金分散管理、切块存放的状态,使各项收支活动成为有机统一的整体,有利于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增强了财政预算的完整性,有利于充分发挥财政的调控职能;②有利于完善预算分配制度,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推动加快建立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③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使预算外资金收支全过程处于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的监督之下,有利于规范预算管理,提高依法理财的水平,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二)预算执行制度
预算执行制度是政府预算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预算实施的关键环节。
1. 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从 2001 年开始,我国正式实施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改革目标是将传统的财政资金银行账户管理体系和资金缴拨方式,改为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主要内容是:取消各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建立以财政部门为主体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运作,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规范财政性资金收缴方式,对政府财政收入分别实行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制度,取消各执收单位自行开设和管理的收入过渡账户,所有收入通过代理银行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改变财政资金分散拨付方式,由财政部门根据不同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采取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等方式,将原通过各部门转拨的财政性资金,改为财政部门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或授权各部门支付到个人、用款单位或者商品供应商和劳务提供者。
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意义:①加强了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控制。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的电子化监控系统,从根本上加强了事前和事中监督。②提高了预算执行管理信息的透明度。改革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财政资金运行机制,实现了由层层“中转”变“直达”用款单位和个人。在收入收缴方面,可以直接从纳税或者缴款环节获取收入信息;在支出支付方面,可以从各基层预算单位最终付款环节直接获取信息。这种获取预算执行信息的机制,为预算执行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供了机制保障,为预算执行管理和分析提供可靠的信息基础。③增强了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国库现金流量由过去各单位分散持有,转变为财政部门统一持有和管理,有利于保证重点支出和预算的正常执行,有利于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实施,加强宏观调控。
2. 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将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中的大宗大型设备购置,以及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实行政府集中统一采购。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以集中为主、分散为辅;公开招标与非公开招标相结合;委托采购与自行采购相结合。实行政府采购制度,要科学编制政府采购年度预算,为政府采购提供有效依据,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1996 年,我国开始进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试点。2003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该法于 2014 年修正。
五、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2021 年 4 月,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出,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预算法定,坚持目标引领,坚持底线思维。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1. 规范政府收入预算管理。实事求是编制收入预算,考虑经济运行和实施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合理测算。严禁将财政收入规模、增幅纳入考核评比。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严禁收取过头税费、违规设置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依照法律法规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如实反映财政收入情况,提高收入质量,严禁虚收空转。不得违法违规制定实施各种形式的歧视性税费减免政策,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严禁将政府非税收入与征收单位支出挂钩。
2. 加强政府性资源统筹管理。将依托行政权力、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以及特许经营权拍卖收入等按规定全面纳入预算,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完善收费基金清单管理,将列入清单的收费基金按规定纳入预算。将应当由政府统筹使用的基金项目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合理确定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
3. 强化部门和单位收入统筹管理。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各部门应当加强所属单位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非财政拨款收入管理,在部门和单位预算中如实反映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收入管理,资产出租、处置等收入按规定上缴国库或纳入单位预算。
4. 盘活各类存量资源。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新增资产配置要与资产存量挂钩,依法依规编制相关支出预算。严格各类资产登记和核算,所有资本性支出应当形成资产并予以全程登记。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将资产使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资产安全完整、高效利用。推动国有资产共享共用,促进长期低效运转、闲置和超标准配置资产以及临时配置资产调剂使用,有条件的部门和地区可以探索建立公物仓,按规定处置不需使用且难以调剂的国有资产,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
(二)规范预算支出管理,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
1. 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各级预算安排要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首要任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国家发展规划的财力保障。完善预算决策机制和程序,各级预算、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前,应当按程序报本级党委和政府审议;各部门预算草案应当报本部门党组(党委)审议。
2. 合理安排支出预算规模。坚持量入为出原则,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调整完善相关重点支出的预算编制程序,不再与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层层挂钩。充分发挥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作用,安排财政赤字和举借债务要与经济逆周期调节相适应,将政府杠杆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并预留应对经济周期变化的政策空间。
3. 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各级预算安排要突出重点,坚持“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决兜住“三保”底线,不留硬缺口。严格控制竞
争性领域财政投入,强化对具有正外部性创新发展的支持。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精打细算,严控一般性支出。严禁违反规定乱开口子、随意追加预算。严格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严格控制和执行资产配置标准,暂时没有标准的要从严控制、避免浪费。清理压缩各种福利性、普惠性基数化奖励。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强化资本金注入,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4. 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在保持现行财政体制、资金管理权限和保障主体责任基本稳定的前提下,稳步扩大直达资金范围。完善直达资金分配审核流程,加强对地方分配直达资金情况的监督,确保资金安排符合相关制度规定、体现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直达资金监控体系,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从资金源头到使用末端的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资金监管“一竿子捅到底”,确保资金直达使用单位,直接惠企利民,防止挤占挪用、沉淀闲置等,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5. 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国家基础标准和地方标准相结合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体系,由财政部会同中央有关职能部门按程序制定国家基础标准,地方结合公共服务状况、支出成本差异、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标准,按程序报上级备案后执行。鼓励各地区结合实际在国家尚未出台基础标准的领域制定地方标准。各地区要围绕“三保”等基本需要研究制定县级标准。根据支出政策、项目要素及成本、财力水平等,建立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分类分档的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变动和财力变化等动态调整支出标准。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分析和结果运用,将科学合理的实际执行情况作为制定和调整标准的依据。加快推进项目要素、项目文本、绩效指标等标准化规范化。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不得超标准编制预算。
(三)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增强财政预算完整性
1. 改进政府预算编制。上级政府应当依法依规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预计数,增强地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主动性。下级政府应当严格按照提前下达数如实编制预算,既不得虚列收支、增加规模,也不得少列收支、脱离监督。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体系,完善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法,健全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退出机制,提高转移支付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经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国有资本规模较小或国有企业数量较少的市县可以不编制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 加强跨年度预算平衡。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进一步增强与国家发展规划的衔接,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对各类合规确定的中长期支出事项和跨年度项目,要根据项目预算管理等要求,将全生命周期内对财政支出的影响纳入中期财政规划。地方政府举借债务应当严格落实偿债资金来源,科学测算评估预期偿债收入,合理制定偿债计划,并在中期财政规划中如实反映。鼓励地方结合项目偿债收入情况,建立政府偿债备付金制度。
3. 加强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依法纳入预算,执行统一的预算管理制度。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对预算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以及执行结果负责。各部门要统筹各类资金资产,结合本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统筹申请预算,保障合理支出需求。将项目作为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的基本单元,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预算项目库,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未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得安排预算。有关部门负责安排的建设项目,要按规定纳入部门项目库并纳入预算项目库。实行项目标准化分类,规范立项依据、实施期限、支出标准、预算需求等要素。建立健全项目入库评审机制和项目滚动管理机制。做实做细项目储备,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项目应当按规定完成可行
性研究论证、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等各项前期工作,做到预算一经批准即可实施,并按照轻重缓急等排序,突出保障重点。推进运用成本效益分析等方法研究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依法依规管理预算代编事项,除应急、救灾等特殊事项外,部门不得代编应由所属单位实施的项目预算。
4. 完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建立完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全面客观反映政府资产负债与财政可持续性情况。健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将财政财务信息内容从预算收支信息扩展至资产、负债、投资等信息。推动预算单位深化政府会计改革,全面有效实施政府会计标准体系,完善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基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做好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衔接。
(四)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
1. 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预算一经批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对预算指标实行统一规范的核算管理,精准反映预算指标变化,实现预算指标对执行的有效控制。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严禁将国库资金违规转入财政专户。严禁出台追溯以前年度的增支政策,新的增支政策原则上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支出。规范预算调剂行为。规范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事项,市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严禁以拨代支,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除已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的事项外,不得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安排支出。加强对政府投资基金设立和出资的预算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本管理与监督,确保国有资本安全和保值增值。
2. 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加强财政政策评估评价,增强政策可行性和财政可持续性。加强重点领域预算绩效管理,分类明确转移支付绩效管理重点,强化引导约束。加强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项目的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强国有资本资产使用绩效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沉淀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并统筹安排。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推动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3. 优化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对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控制体系和集中校验机制,实行全流程电子支付,优化预算支出审核流程,全面提升资金支付效率。根据预算收入进度和资金调度需要等,合理安排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规模和节奏,节省资金成本。优化国债品种期限结构,发挥国债收益率曲线定价基准作用。完善财政收支和国库现金流量预测体系,建立健全库款风险预警机制,统筹协调国库库款管理、政府债券发行与国库现金运作。
4. 拓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建立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体系,鼓励相关部门结合部门和行业特点提出政府采购相关政策需求,推动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中嵌入支持创新、绿色发展等政策要求。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确保与年度预算相衔接。建立支持创新产品及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落实的预算编制和资金支付控制机制。对于适合以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应当依法依规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坚持费随事转,防止出现“一边购买服务,一边养人办事”的情况。
(五)加强风险防控,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1. 健全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机制。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确定机制,一般债务限额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相匹配,专项债务限额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项目收益相匹配。完善专
项债券管理机制,专项债券必须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建立健全专项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收支平衡机制,实现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相平衡,专项债券期限要与项目期限相匹配,专项债券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应当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保障专项债券到期本息偿付。完善以债务率为主的政府债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政府债务与项目资产、收益相对应的制度,综合评估政府偿债能力。加强风险评估预警结果应用,有效前移风险防控关口。依法落实到期法定债券偿还责任。健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及债券信息披露机制,发挥全国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全面覆盖债券参与主体和机构,打通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全链条,促进形成市场化融资自律约束机制。
2. 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完善常态化监控机制,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决不允许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强化国有企事业单位监管,依法健全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向企事业单位拨款机制,严禁地方政府以企业债务形式增加隐性债务。严禁地方政府通过金融机构违规融资或变相举债。金融机构要审慎合规经营,尽职调查、严格把关,严禁要求或接受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及其部门出具担保性质文件或者签署担保性质协议。清理规范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剥离其政府融资职能,对失去清偿能力的要依法实施破产重整或清算。健全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务违约处置机制,鼓励债务人、债权人协商处置存量债务,严禁恶意逃废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坚决防止风险累积形成系统性风险。加强督查审计问责,严格落实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
3. 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隐患。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坚持精算平衡,加强基金运行监测,防范待遇支付风险。加强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保基金管理,推进省级统筹,根据收支状况及时调整完善缴费和待遇政策,促进收支基本平衡。各地区出台涉及增加财政支出的重大政策或实施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前,要按规定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未通过评估的不得安排预算。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各部门出台政策时要考虑地方财政承受能力。除党中央、国务院统一要求以及共同事权地方应负担部分外,上级政府及其部门不得出台要求下级配套或以达标评比、考核评价等名目变相配套的政策。加强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管理,客观评估对财政可持续性的影响。
(六)增强财政透明度,提高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
1. 改进预决算公开。加大各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力度,大力推进财政政策公开。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各部门所属预算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应当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推进政府投资基金、收费基金、国有资本收益、政府采购意向等信息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建立民生项目信息公示制度。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及绩效目标、预算安排情况等应当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项目预算安排、使用情况等项目信息应当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推进按支出经济分类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
2. 发挥多种监督方式的协同效应。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主导作用,加强财会监督,促进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协同发力。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依法接受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计部门的监督。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构建日常监管与专项监督协调配合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结果运用,对监督发现的问题,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加大处理结果公开力度。
3. 实现中央和地方财政系统信息贯通。用信息化手段支撑中央和地方预算管理,规范各
级预算管理工作流程等,统一数据标准,推动数据共享。以省级财政为主体加快建设覆盖本地区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并与中央财政对接,动态反映各级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中央部门根据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进展同步推进相关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完善全覆盖、全链条的转移支付资金监控机制,实时记录和动态反映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情况,实现资金从预算安排源头到使用末端全过程来源清晰、流向明确、账目可查、账实相符。
4. 推进部门间预算信息互联共享。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集中反映单位基础信息和会计核算、资产管理、账户管理等预算信息,实现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共享共用。积极推动财政与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人民银行、审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实现基础信息按规定共享共用。落实部门和单位财务管理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对所属单位预算执行的监控管理职责。
3必背
这些是必须背下来的。先遮住右边一列,看左边考点名,自己说出内容,说不出来的做记号。
经济基础 第15章 政府预算 必背
红 ★★★ 必考
本章没有 ★★★ 考点。
黄 ★★ 重点
| 考点 | 必背内容 |
|---|---|
| 政府预算含义 | 具有法律规定和制度保证的、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 |
| 含义三方面 | 口诀「技政本」:技术方面(理财的主导环节和基本环节;形式上是收支计划、以预算平衡表体现;内容上是收支的计划安排)、政治方面(重大的政治行为)、本质方面(国家和政府意志的体现,经国家权力机关审批才生效,是法律性文件) |
| 政治方面三句 | ①指标背后反映政府在做什么和不做什么之间的选择;②反映支出上的优先权;③反映政府准备购买的具体公共物品和服务及其成本 |
| 三大职能 | 口诀「反监控」:反映政府部门的活动;监督政府部门收支运作的情况;控制政府部门的支出 |
| 预算原则定义 | 政府选择预算形式、体系和在预算编制、审查、执行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是制定政府财政收支计划的重要方针 |
| 六大原则 | 口诀「完统可合公年」:完整性、统一性、可靠性(又叫谨慎性)、合法性、公开性、年度性 |
| 按编制形式 | 单式预算(收支汇编入一个总预算,一张对照表);复式预算(按收入来源和支出性质分编两个或以上预算,一般由经常预算 + 资本预算组成) |
| 按编制依据 | 增量预算(又叫基数预算,在上年基础上调整);零基预算(不考虑以前年度执行情况,从零重新评估) |
| 按作用时间 | 年度预算(有效期一年);多年预算(连续多个年度,一般 3 到 5 年,又叫中期预算、滚动预算,不具法律效力、不需权力机关批准) |
| 按收支平衡 | 平衡预算(收入基本等于支出,略有结余或赤字也算);差额预算(收入大于或小于支出,含结余预算和赤字预算) |
| 按是否直接反映经济效益 | 投入预算(控制各项支出用途和金额);绩效预算(先定职能和资源,再定绩效目标,用量化指标衡量);规划-项目预算(用系统分析、成本-效益分析评估公共计划,协助政府拟定最优决策) |
| 按管理层级 | 中央预算(中央各部门预算、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地方上解收入、预备费等);地方预算(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组成,含本级各部门预算、对下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上解收入等) |
绿 ★ 中会考数字、分类的点
| 考点 | 必背内容 |
|---|---|
| 人大 vs 人大常委会 | 人大:审查预算草案和执行情况报告、批准预算、改变或撤销常委会不适当决议;人大常委会:监督预算执行、审批预算调整方案、审批决算、撤销下级不适当法规决议 |
| 乡镇人大 | 设立预算的乡、民族乡、镇的人大自己审批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和决算(因为没有常委会) |
| 各级人民政府 | 组织编制预决算草案、向人大作报告、组织总预算执行、决定预备费动用、编制调整方案、监督下级、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执行情况 |
| 国务院备案事项 | 中央与地方收支划分、地方上解、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或转移支付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
| 财政部门 | 在政府职权前加「具体」:具体编制预决算草案、具体组织执行、提出预备费动用方案、具体编制调整方案、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财政部门报告 |
| 业务主管部门 | 制定本部门预算具体执行办法、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组织和监督执行、定期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编制本部门决算草案 |
| 各单位 | 编制本单位预决算草案;按规定上缴预算收入、安排预算支出;接受财政、审计等监督 |
| 审计机关 | 依《审计法》对政府及各部门财政收支、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
| 四本预算体系 | 一般公共预算(基础)、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收入;收入 = 税收收入 + 非税收入;支出按功能分类和按经济性质分类;统计公报里的财政收入、支出、赤字指的是它 |
| 政府性基金 | 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依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专项用途财政资金 |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通过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管理原则「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分配的收支预算;制度核心 = 调整国家和国有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不列赤字 |
| 国资预算三原则 | 口诀「统筹、独立、分级」:统筹兼顾适度集中;相对独立相互衔接;分级编制逐步实施 |
| 国资预算收支 | 收入:利润、股利、股息、国有产权(股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支出:对重要企业补充资本金、弥补国企改革成本 |
| 国资收益收取比例 | 五档:20%(烟草)、15%(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10%(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5%(转制科研院所、中国邮政)、免缴(中储粮、中储棉等政策性公司) |
|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 通过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专项用于社会保险;按险种分别编制;不能用来平衡其他预算 |
| 社保预算五原则 | 依法建立规范统一;统筹编制明确责任;专项基金专款专用;相对独立有机衔接;收支平衡留有结余 |
| 政府预算制度 | 财政运行的基本规则,财政制度的核心,一般通过「预算法」的形式确定 |
| 部门预算 | 由基层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批准;收入用标准收入预算法,支出用零基预算法;自下而上编制,「两上两下」 |
| 两上两下 | 一上:部门报建议数;一下:财政下达控制限额;二上:部门报预算草案;二下:财政汇总报人大审议后批复。人大批准后 1 个月内财政批复部门,部门 15 日内批复所属单位 |
| 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 | 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教育收费作为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缴比照非税收入;中央部门预算外收入全部上缴中央国库;收入预算级次保持不变 |
| 国库集中收付 | 2001 年起改革;目标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收入分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支出分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
| 政府采购 | 大宗大型设备购置和财政投资基建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集中统一采购;机制三结合:集中与分散(以集中为主)、公开招标与非公开招标、委托采购与自行采购 |
| 深化改革四原则 | 口诀「党法目标底线」: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预算法定、坚持目标引领、坚持底线思维 |
| 深化改革六内容 | 收入统筹(保障能力)、支出规范(标准化)、编制严格(完整性)、执行绩效(约束力)、风险防控(可持续性)、透明信息化 |
数字与公式清单
- 政府预算制度最早出现在英国;1832 年英国国会立法要求财政大臣每年提交「财政收支计划书」;我国 1956 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建立社会主义政府预算制度
- 预算年度:中国、德国、法国、韩国等历年制(1 月 1 日到 12 月 31 日);美国、泰国 10 月 1 日起;英国、日本、印度、加拿大、新加坡 4 月 1 日起;澳大利亚、瑞典 7 月 1 日起
- 多年预算一般 3 到 5 年
- 《宪法》第 62 条、第 67 条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预算职权;2006 年《监督法》;2014 年修改《预算法》
- 政府性基金预算体制依据 1996 年《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
-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0 年起提交全国人大审批;2024 年 1 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
- 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五档:20% / 15% / 10% / 5% / 免缴
-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0 年试编,试编 3 年,2013 年正式提交全国人大
- 「两上两下」:人大批准后 1 个月内批复部门,部门 15 日内批复所属单位
- 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2011 年 1 月 1 日
- 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2001 年开始
- 政府采购 1996 年试点,《政府采购法》2003 年实施、2014 年修正
-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文件:2021 年 4 月国务院印发;原则 4 条、内容 6 项
- 「三保」= 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 一般债务限额对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专项债务限额对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项目收益
4总结
一页纸看完整章。二轮快刷和考前只看这里和必背。
经济基础 第15章 政府预算 一页纸总结
本章一句话
政府一年的钱怎么收、怎么花,先列一张计划表让人大审批,这张表就是政府预算。本章讲这张表是什么、按什么原则编、有哪几种分法(考点一,最重要),然后讲我国谁有权管这张表(考点二)、这张表分成哪四本账(考点三)、编和执行走什么制度(考点四)、2021 年国务院文件提出往哪个方向深化改革(考点五)。
章末总览表
| 考点 | 星级 | 一句话要点 | 考法 |
|---|---|---|---|
| 考点一 政府预算的职能与原则 | ★★ | 含义三方面「技术、政治、本质」;三职能「反映、监督、控制」;六原则「完统可合公年」;六种分类(单式/复式、增量/零基、年度/多年、平衡/差额、投入/绩效/规划-项目、中央/地方) | 单选(某个定义对应哪种预算、某原则的别名)、多选(职能、原则、分类列举) |
| 考点二 我国政府预算管理职权划分 | ★ | 人大审批预算,人大常委会监督执行、批调整方案和决算,政府编制和组织执行、决定动用预备费,财政部门「具体」做,业务主管部门管本部门,各单位管本单位,审计机关查真实合法效益 | 单选(某项职权属于谁)、多选(某主体的职权列举) |
| 考点三 我国政府预算体系 | ★ | 四本账:一般公共预算(社会管理者身份、税收为主、是基础)、政府性基金预算(无偿征收、专款专用、以收定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所有者身份、调整国家与国企分配关系、三原则)、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缴款 +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 单选(某收入或原则属于哪本预算)、多选(四本预算、国资预算收入范围、编制原则) |
| 考点四 我国政府预算编制和执行制度 | ★ | 编制两件事:部门预算(标准收入预算法 + 零基预算法,自下而上,两上两下)、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2011 年 1 月 1 日);执行两件事:国库集中收付(国库单一账户)、政府采购(集中为主分散为辅) | 单选(编制方法、年份、采购机制)、多选(部门预算特点、采购三结合) |
| 考点五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 ★ | 2021 年 4 月国务院文件;四原则「党、法、目标、底线」;六内容「收入统筹、支出规范、编制严格、执行绩效、风险防控、透明信息化」 | 多选(原则列举、内容列举,原则和内容互为干扰项) |
易错坑
- 可靠性原则又叫谨慎性原则;增量预算又叫基数预算;多年预算又叫中期预算、滚动预算,而且多年预算不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权力机关批准。别名题最爱考。
- 「审查和批准预算调整方案、决算」的是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预算」的是人大;乡镇没有常委会,乡镇人大自己全包。「决定预备费动用」的是政府,财政部门只「提出方案」;中央与地方收支划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不是「批准」。
- 统计公报里的财政收入、支出、赤字数字说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列赤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不能用来平衡其他预算,但一般公共预算可以补助社保基金。
- 部门预算是「自下而上」编制,收入用标准收入预算法、支出用零基预算法,别把两种方法对调。「两上两下」顺序:报建议数、下控制限额、报草案、批复预算。
- 考点五的四条「坚持」是原则,六条「加大、规范、严格、强化、加强、增强」是内容,多选题会把原则塞进内容选项当干扰。
和前后章的关系
第 12 到 14 章讲了财政支出、财政收入和税收,本章把收和支合在一张表上讲「预算」这个管钱的总规矩,预算里的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名字都来自第 14 章。第 16 章财政管理体制讲这张表在中央和地方之间怎么分钱(分税制、转移支付),本章的中央预算、地方预算、上解收入、税收返还是第 16 章的入口概念。
5解读(读透版讲义)
哪里没看懂,来这里看大白话讲解。生活例子、考法、坑都在这。可以先读这个再回去读教材。
政府预算(教材原文·OCR)
文字为主,公式/图表以教材扫描为准。配套精华看复习网页。
零基础复习提炼(2026 双资料核验版)
来源定位:正式教材 `2026经济基础知识中级原书有色差(371).pdf` 第 137-151 页(书内第 126-140 页);考点速记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292.pdf` 第 106-114 页(书内第 98-106 页)。预算体系、管理职权和改革口径按正式教材核验。
一、先听懂:政府预算是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收支总计划”
预算不只是会计表,它把政府要做什么、钱从哪里来、准备花到哪里变成可以审议、监督和约束的法律文件。零基础先抓住三层:预算有哪些原则和分类,谁有权编审执行,四本预算分别装什么钱。
二、必背清单
- 政府预算的三项基本职能:反映政府部门活动、监督政府部门收支运作、控制政府部门支出。
- 六项原则:完整性、统一性、可靠性(谨慎性)、合法性、公开性、年度性。
- 预算分类:单式/复式,增量/零基,年度/多年,平衡/差额,投入/绩效/规划-项目,中央/地方。
- 预算管理职权主体:立法机关、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各单位、审计机关。
- 我国政府预算体系“四本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 一般公共预算以税收等为主体,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政府正常运转。
- 政府性基金预算专款专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现国家所有者身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专款专用。
- 预算编制执行制度高频:部门预算、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
- 深化预算管理强调收入统筹、支出标准化、预算完整、执行和绩效、风险防控、透明和信息化。
三、易混点
| 易混概念 | 一眼区分 |
|---|---|
| 完整性 / 统一性 | 完整性要求所有收支纳入;统一性要求统一科目、口径和程序 |
| 可靠性 / 合法性 | 可靠性强调科学预测、收支依据真实;合法性强调法定程序和法律约束 |
| 增量预算 / 零基预算 | 增量以上期基数调整;零基不受原基数束缚,从必要性重新论证 |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前者覆盖一般公共需要;后者依特定依据筹集并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社保基金预算 | 前者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取得和安排国有资本收益;后者用于社会保险待遇和相关支出 |
四、记忆口诀
“预算反监控;原则完统可合公开年;四本账:一般、基金、国资、社保;编制部门化,支付国库化,采购制度化。”
五、自测题(含解析)
- 多选:政府预算原则有哪些?
答案:完整性、统一性、可靠性、合法性、公开性、年度性。
解析:六项是固定多选考点,“可靠性”也称谨慎性。
- 单选:不沿用上年基数,对每项支出从必要性重新审核,属于什么预算?
答案:零基预算。
解析:零基预算的核心是从零出发重新论证,不是简单“支出为零”。
- 多选:我国政府预算体系包括哪四类?
答案: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解析:四本预算既相对独立又应保持衔接。
- 判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的收入体现政府社会管理者身份。
答案:错误。
解析:它体现国家作为国有资本所有者的身份;一般公共预算中的税收更多体现社会管理者身份。
- 单选: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财政支出从国库单一账户支付,体现什么制度?
答案: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解析:它把资金收缴和支付集中到国库体系,提高透明度和控制力。
六、三轮复习动作
- 第一轮:弄懂“预算是法定收支计划”,背六原则和四本账。
- 第二轮:做六组预算分类对照,能从案例判断类别。
- 第三轮:画出人大审查监督、政府组织执行、财政具体编制管理、审计监督的职权链。
教材 OCR 定位稿(保留供回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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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政府预算
一政府预算的职能与原则
( 一 )政府预算的含义
政府预算是指具有法律规定和制度保证的、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
划。其具体含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从技术方面看,政府预算包括两层含义: 在形式上,政府预算是政府的财政收支计划,
以预算平衡表的形式体现,预算表反映了政府资金的来源和流向,体现了政府的年度工作重点
和方向。由于政府的各项工作都离不开资金支持,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政府预算又可以说
是政府的工作计划。@)在内容上 ,政府预算是政府对财政收支的计划安排,反映了可供政府集
中支配的财政资金数量的多少,是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管理财政资金的活动。政府预算的纺
制反映政府对财政收支的计划安排,预算的执行是财政收支的筹措和使用的过程,决算是政府
预算执行的总结。通过政府预算,人们可以清楚地了解政府的财政活动,了解政府在一个财政
年度内的收支状况。因此,政府预算是政府理财的主导环节和基本环节。
从政治方面看,政府预算是重大的政治行为: 政府预算指标背后反映了政府在做什么
和不做什么之间作出的选择; @政府预算反映了支出上的优先权; @政府预算反映了政府准
备购买的具体公共物品和服务及其成本。
审查和批准才能生效,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性文件( 属于年度立法 ) 政府预算从编制审查批
准到执行、调整和决算,都要依照法律规定进行。
政府预算作为规范政府财政经济行为的一种制度安排,是社会政治经济活动的产物,是一
个历史范畴。政府预算是在近代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演进过程中产生的,是新兴资产阶级同封
建专制统治进行斗争的产物。政府预算依托于宪法 .法治和代议制机构。英国是资本主义发
展最时议会制度形成最早的国家,因此,政府预算制度最早出现在英国。14 世纪至 17 世纪,
英国封建贵族阶级日趋没落 ,新兴资产阶级力量逐步壮大,逐渐成为社会财富的主宁,但他们
并未控制财政权。为争夺财政权 ,英国资产阶级提出政府各项财政收支必须编制计划,并经议
会审查通过才能执行。经过长期斗争,英国资产阶级的要求最终得以实现。这种具有一定法
律形式和制度保证的财政分配关系就是政府预算,其具体表现形式是政府的年度财政收支计
划。1832 年,英国国会通过法律规定财政大臣每年必须向国会提出全部“财政收支计划书”,
并由国会批准。至此,具有现代意义的政府预算制度真正建立起来了。到了 20 世纪,绝大多
数国家建立了政府预算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立了新民主主义国家预算, 1956 年
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社会主义制度确立,我国社会主义政府预算制度也随之建立。
( 二 )政府预算的职能
在现代经济社会条件下 ,政府预算具有三大职能。
1反映政府部门活动的职能。作为政府收支安排的一个基本计划 ,政府预算反映和规定
了政府在预算年度内的活动范围,方向和重点。财政支出就是政府工作或活动的成本; 财政收
第二亚章“政*府"预算 , 7127,
入,就是弥补政府支出的财源。一本政府预算,就是一面反映政府工作的“镜子”,一本关于政
府活动的详细记录。因此 ,通过科学编制和严格执行政府预算,既能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合理配
置,又能推动政府政策和目标的贯彻实施。政府预算既能反映政府的工作,又能透视政府的活
动。同时,它也是公众了解政府政策信息的窗口。
- 监督政府部门收支运作情况的职能。作为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一个重要文
件,政府预算是人大代表和人民和群众监督政府收支运作的途径和窗口。政府的收入,最终都来
自企业和居民缴纳的税费; 政府的支出,最终都要用于向企业和居民提供的公共物品或服务。
因此,通过编制政府预算草案并得到权力机关审查和批准,可以为政府部门提供公共服务,从
事财政活动建立明确的管理和控制框架; 通过政府预算,可以评价政府履行职能所花费的成
本,考核政府工作活动的绩效。
- 控制政府部门支出的职能。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政府预算的审议过程 ,就是一种
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机制安排。进一步讲,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的政府预算,实质
上是对政府支出规模的一种法定授权。只有在授权范围内的支出,才是合法和有效的。超出
授权范围的支出,即便是必需的也要以预算调整案的形式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审议批准。因此,通过编制政府预算,可以促进政府及其部门对财政收支活动的成本和效果
进行科学的比较分析; 通过审查和批准政府预算,可以形成对政府支出规模的有效控制,从而
达到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效率的目的。
( 三 )政府预算的原则
政府预算原则是指政府选择预算形式,体系和在预算编制.审查,执行过程中所必须遵循
的指导思想,是制定政府财政收支计划的重要方针。
着政府预算收支内容的日趋复杂化,开始强调政府预算的周密性,即注重研究预算技术和管理
模式的改进,但功能预算理论创建以后,政府预算原则出现了新的重要变化。功能预算理论创
建于凯恩斯时代初期 ,以凯恩斯经济理论为基础,强调将政府的税收`支出、借债等行为作为一
种具有调节运行功能的工具来使用, 主张预算政策要以财政措施的实施结果( 如宏观经济总
体运行和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 ) 作为安排政府预算收支的依据。因此,功能预算理论发展以
来,政府预算的功能趋于多样化,开始注重发挥政府预算的功能性作用,实现国家的整体利益。
虽然政府预算原则在不同时期有些变化,但一些最基本的预算原则一直为各国共同遵守。这
些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 完整性原则。政府预算必须包括政府所有的财政收入和支出内容,以便全面反映政府
的财政活动。所有法律准许的政府财政活动都要在预算中清楚地列出 ,不应另设其他财政收
支账目; 政府所有的财政活动都不能脱离预算管理,非政府交易活动必须排除在外。
- 统一性原则。在分级财政体制中,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必须按统一的预算科目 ,统
一的口径 ,程序来计算 、填列和编制,以保证整个财政活动的连续性和整体协调性。
- 可靠性原则。可靠性原则也称为谨慎性原则,是指各级政府预算必须建立在积极、稳
健、可靠的基础上,有充分而确实的依据,预算数应尽量准确地反映可能出现的结果,保证预算
能得到真实可靠的执行。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可靠 .完整,能够落实。支出预算安排要真实可
靠,既不能不切实际地把支出盘子打得很大,无法完成,也不能留下硬缺口 ,将执行中一定要发
生的支出不列和人预算,人为缩小支出规模。
4.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指政府预算活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政
.128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府预算的成立、预算执行中的调整和预算执行结果都必须经过立法机关审查批准。立法机关
审查批准预算,表明代表人民意愿的人民代表大会已经授权政府按照人民的意愿使用纳税人
提供的资源,政府不能随意变更。这是政府必须对纳税人负责的理念的重要体现。
- 公开性原则。政府预算反映了政府的活动范围方向和政策,与全体公民的切身利益紧
密相关。政府预算的内容及其执行情况,除少数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必须明确并采取一定
的形式公之于众,便于人民代表理解和审查,并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同时,政府财政收
支计划的制定.执行,执行中的调整和决算与评估的过程,应向社会公众公开。
- 年度性原则。政府预算编制和执行 ,都要有时间上的界定,即收支预算的起该时间。政
府预算起该时间通常为一年,称为预算年度。政府必须按照法定预算年度编制预算。政府预
算要反映全年的财政收支活动,不允许将不属于本年度财政收支的内容列人本年度预算中。
预算年度有历年制和跨年制两种。历年制即从每年的1 月 1 日起至同年的 12 月 31 日止为一
个预算年度。目前采用历年制的国家最多,如中国、德国 法国、韩国,意大利`巴西等。路年制
即从每年某月某日至下一年相应日期的前一日止,中间经历 12 个月 ,但要跨两个年份。例如,
美国和泰国等国家的预算年度是从每年 10 月 1 日始至次年9月 30 日止,英国日本、印度.加
拿大新加坡等国家的预算年度是从每年4月 1 日始至次年3 月 31 日止,澳大利亚 .瑞典等国
家是从每年7月 1 日始至次年6月 30 日止。在预算年度内,预算工作程序通常包括编制、审
查批准执行和决算评估等环节,各环节在年度内依次递进、在年度间循环往复。
(四 )政府预算的分类
- 按预算编制形式分类,分为单式预算和复式预算。单式预算是将政府财政收支汇集编
入一个总预算之内 ,形成一个收支项目安排对照表。单式预算可以统一反映政府预算年度内
能够筹集和使用的社会财富总量,便于政府统筹安排使用财政资金。单式预算的优点: 一是简
单明了,整体性强,能够清晰反映政府财政收支全瑶,有利于公众监督政府预算的实施; 二是便
于编制,易于操作。但单式预算没有区分各项财政收支的经济性质,不利于政府对复杂的财政
活动进行深入分析、管理和监督。复式预算是将预算年度内的全部财政收支按收入来源和支
出性质, 分别编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预算 ,形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收支对照表。复式预算一般
由经常预算和资本预算组成。经常预算主要以税收为收入来源,以行政事业项目为支出对象,
如维持政府机关运转的日常活动经费支出等。资本预算主要以国债为收入来源,以经济建设
项目为支出对象,如政府贷款及偿还国债等支出。复式预算的优点: 一是由于区分了政府预算
收入和支出的经济性质和用途,便于政府科学安排预算收支结构, 突出重点,分类控制预算收
支平衡;二是便于政府灵活运用资本性投资和国债等手段,对宏观经济运行实施宏观调控。复
式预算的缺点是编制和实施比较复杂,有一定难度。
- 按预算编制依据的内容和方法分类,分为增量预算和零基预算。增量预算也称基数预
算 ,是指新预算年度的财政收支计划指标在以前预算年度基础上 ,按新预算年度经济发展情况
加以调整后确定。增量预算保持了各项财政收支指标的连续性,是一种传统的预算编制方法。
零基预算是指新预算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指标的确定,不考虑以前年度的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只
以新预算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力可能为依据,重新评估各项收支的必要性及其所需金
额的一种预算形式。因预算编制一切从零开始,故称零基预算。零基预算并不是一切都要重
新开始,而是对已有项目需要重新审定和安排,起点为零。零基预算的优点是有利于克服增量
预算下政府财政收支指标刚性增长的浆端,提高预算支出效率。
- 按预算作用时间长短分类,分为年度预算和多年预算。年度预算是指预算有效期为一
第十五章,政<府-巴-算 .129,
年的政府预算。传统的年度预算是按一个年度来安排政府财政收支的,这种安排容易出现某
些单项决策在年度内看合理但从中长期看可能不合理的情况。多年预算是指对连续多个年
度(一般为 3~5 年 )的财政收支进行预测 ,规划或规定的一种财政计划形式。编制多年预算的
目的是进一步完善财政计划的作用机制 ,弥补年度预算在反映收支变动 .控制支出增长和调整
支出结构等方面的缺陷,提高财政收支安排的科学性和实施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性。编制多
年预算一般都是采取逐年递推或滚动的形式,即多年预算每年编制一次,每次向前滚动一年,
每年都根据预算执行和经济发展等情况作出最新预测,对有关收支指标作出调整或修正,保证
实现支出与收入及财政与经济的协调互动 ,保证国家宏观决策选择和财政政策执行的连续性。
与年度预算比较,多年预算也称中期预算 `滚动预算。将年度预算纳入多年预算中统筹考虑,
使年度预算编制更加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多年预算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提交国家
权力机关作为审议年度预算时的参照,但不需要经过国家权力机关批准。
4.按预算收支平衡状况分类,分为平衡预算和差额预算。平衡预算是指预算收入基本等
于预算支出的预算。在实际工作中,略有结余或略有赤字的预算通常也被视为平衡预算。差
额预算是指预算收入大于或小于预算支出的预算。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差额预算是指
收支差额较大的预算,具体有两种情况: 一是收入大于支出的各余预算,二是支出大于收入的
- 按预算项目是否直接反映经济效益分类,分为投入预算 .绩效预算和规划一项目预算。
投入预算是指用来控制各项支出用途和人金额的预算。投入预算根据预算控制各项支出,要求
按预算规定的用途和金额使用资金。绩效预算是指先由政府部门确定需要履行的职能以及为
履行职能需要消耗的资源,在此基础上制定绩效目标,并用量化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每项计划
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规划一项目预算是根据国家的经济现状与发展趋势以
及国家当前所要达到的总体目标,利用系统分析以及成本一效益分析等工具来评估各项公共
计划的成本效益 ,协助政府拟定最优决策,以利于国家经济资源合理配置的一种预算制度。其
基本内容是为政府创造出一个与以往不同的决策环境,即设计出系统的分析与评估能力,用以
对政府预算的目标和实现这些目标的各种竞争性方案进行深入的检验,其核心是使用成本一
效益和成本一有效性分析,用以对不同规划和活动进行比较,以此作为实现既定目标的手段。
- 按预算管理层级分类,分为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中央预算是指中央政府的预算,包括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 .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地方
预算由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总预算组成。地方各级总预算由本级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总预算
组成; 下一级只有本级预算的,下一级总预算即指下一级的本级预算。没有下一级预算的,总
预算即指本级预算。我国政府预算级次与国家政权结构和行政区域密切相关,原则上一级政
府、一级财政,一级预算。
二,我国政府预算管理职权划分
预算管理职权是指政府预算方针政策,预算管理法律法规的制定权、解释权和修订权,政
府预算 决算的编制和审批权 ,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监督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 62
条,第 67 条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预算管理职权。2006 年制定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
准决算听取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2014 年修改后的《预算法》对立法机
.130 ”经济基础知误《中级)
关`各级政府,政府财政主管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 单位的预算管理职权作了明确规定。
1.立法机关的预算管理职权。
(1)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
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 .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
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
告,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 ,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撤销本级政
府关于预算 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设立预算的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审查
和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监督本级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
整方案,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 ,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2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监督中央
和地方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中央决算; 撤销国务院制定
的同宪法 法律相抵触的关于预算 ,决算的行政法规 .决定和命令 ,撤销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
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同宪法 .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关于预算 ,决算的地方性法
规和决议;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监督本级总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
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本级政府决算 ,撤销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
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 ,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 .命令和决议。
- 各级人民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中央预算与地方预算有关收入和支出项目的划分.地
方向中央上解收入,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或者转移支付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本级预算 ,决算草案,向本级人民代
表大会作关于本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组织本级总预算执行;决定本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 编
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监督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 改变或者撤销本级各部门
和下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
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
3.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职权。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具体编制本级预算 ,决算草案;
具体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 提出本级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 具体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
4.各级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的预算管理职权。各级政府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国家预算法
律 .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部门预算具体执行办法; 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
算的执行; 定期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 编制本部门决算草案。
5.各单位的预算管理职权。各部门所属各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的预算,决算草案; 按照
规定上缴预算收入 `安排预算支出; 接受政府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 审计机关的预算管理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各级审计机关应当对各级
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
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三,我国政府预算体系
按照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财政制度的要求 ,我国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
第不五章,政*府-预算 .131 ,
- 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
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
方面的收支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既包括用于满足政府日常行政事业活动及保障国家安全、社会稳定,
发展科学`卫生 ,教育等各项事业开支需要的收入; 也包括用于满足政府投资性支出需要的收
入,主要有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包括增值税 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
税 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船舶吨
税、车辆购置税 关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非税收入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罚
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 ( 资产 )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 .外交、国防 .公共安全 ,教育.科学
技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 .农林水.交通运
输、金融.其他支出和转移性支出等; 按支出经济性质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
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转移性支出`赠与、债务利息支出`基本建设支
出`其他资本性支出、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 .其他支出。
目前,我国每年统计公报公布的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赤字的数字,是就一般公共预算
而言的。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
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政府性基金项目由财政部审批,重要的政府性
基金项目须报国务院审批。为加强对政府性基金的管理,财政部每年都向社会公布政府性基
金项目目录 ,接受社会监督。所有政府性基金都纳人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通过政府性基金收
支表列示 ,按照法定程序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审查和监督。
我国现行的政府性基金预算体制 ,是根据 1996 年《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
定》确定的。该文件规定,从 1996 年起,将经国家批准征收的部分政府性基金( 收费 ) 和地方
财政按国家规定收取的各项税费附加,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政府性基金的设立 ,对促进相关和领
域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 发行彩票等方式取
得收入 ,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与财
政预算一样 ,同属于政府预算的范畴。但两者之间又有所不同 ,主要表现为资金的管理方式不
同。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收入具有指定用途 .专款专用的特征。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纳入预算
管理的各项政府性基金和地方财政部门按国家规定收取的各项税费附加收入,以及原来在预
算中列支的部分专项收入。政府性基金支出主要是按照专款专用原则 ,与基金预算收入一一
对应。
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管理原则是以收定支 专款专用 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政府性基金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以及同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 ,认真编制
年度相关政府性基金预决算 ,逐级汇总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各级财政部门在审核汇总使
用单位年度政府性基金预决算的基础上,编制本级政府年度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经同级人
民政府审定后,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财政部汇总中央和地方政府
性基金预决算,形成全国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经国务院审定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
批准。
:132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
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
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核心是调整国家和国有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是实现国有资本
经营管理战略目标的重要手段。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对国有资本收益进行合理分配
和使用,有利于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国有资本的合理配
置,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集中解决国有企业发展中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遵循三项原则: 一是统筹兼顾,适度集中。统筹兼顾企业自身
积累自身发展和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及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需要,合理确定国有资本收益分配
比例。二是相对独立,相互衔接。既保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完整性和相对独立性,又保持与
政府公共预算的相互衔接。三是分级编制,逐步实施。按照国有资产分级管理体制,国有资本
经营预算分级编制 ,并根据条件逐步实施。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支范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包括从国家出资企业取得的
利润.股利`股息和国有产权(股权 )转让收入 ,清算收入等,支出主要用于对重要企业补充资
本金和弥补一些国有企业的改革成本等。
从 2010 年开始,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2010 年中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企业.中国烟草总公司和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2011 年.2012 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中央企业
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适当提高。具体收取比例分为五类执行:第一类为企业税后利润的
20%( 如烟草企业 ),第二类为企业税后利润的 15% ( 如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具有资源
八断性特征的行业企业 ),第三类为企业税后利润的 10%( 如钢铁 .运输 .电子 .贸易.施工等一
般竞争性行业企业 ),第四类收取比例为 5%( 如转制科研院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等 ),第五类
免缴国有资本收益( 如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等政策性公司 )。
2024年 1 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提出
到“十四五" 末,基本形成全面完整 结构优化 .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对宏观经济运行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的调控作用更加
有效,收支政策的前脆性.导向性更加彰显,支持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资本金注和渠道更加
畅通稳定。从完善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机制 .提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效能完善国有资本经
营预算管理工作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政府通过社会保险缴款 一般公共预算安
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规范社
会保险基金收支行为,明确政府责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010 年国务院决定试编社会保
险基金预算,经过 3 年试编后, 2013 年正式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指导思想和原则。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对社会保险基
金筹集和使用实行预算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遵循五项基本原则: 中依法建立,规范统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建
立,严格执行国家社会保险政策,按照规定范围,程序 .方法和内容编制。@统筹编制,明确责
任。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统筹地区编制执行,统筹地区根据预算管理方式, 明确本地区各级人
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专项基金,专款专用。社会保险各项基金预算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第让亚章”政*府"预算 133
法规规范收支内容、标准和范围,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或挪作他用。轩相对独立,有机衔接。在
预算体系中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单独编报,与财政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对独立有机衔
接。社会保险基金不能用于平衡财政预算,财政预算可补助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留有
(2 )编制范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险种分别编制,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失
业保险基金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内容。
(3 ) 编制方法。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应采用科学 ,规范的方法,提高预算编制的预见
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科学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的编制应综合考虑统筹地区上年度基金
预算执行情况,本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预测以及社会保险工作计划等因素。社会保险基金
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综合考虑统筹地区本年度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数变动 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4)编报和审批。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汇总编制,经财政
部审核后,由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向国务院报告。
(5 )执行和调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不得随意调整。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
(6 )决算。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决算草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汇总编制,经财政部审核
后,由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向国务院报告。
上述四类预算分别是政府凭借不同身份或基于不同的受托管理关系,从不同渠道筹集资
金用于相应的支出。能够统筹安排使用的资金,应当统一纳入一般公共预算; 具有专款专用性
质且不宜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资金,应当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
得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应当统筹纳入国有资本经
党预算; 通过一般性税收,社会保障费( 税 ) 及其他渠道筹集和安排的,专门用于社会保障的各
项收支,应当纳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类预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有机衔接。从独立性看,
上述四类预算中 ,每一类预算与政府预算的关系都是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它们各自有不同的收
和来源、支出用途和管理方式,不可相互混用,特别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不能用于平衡一般公
共预算等其他预算。从衔接性看,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了大量社会保障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
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 ,都可以调剂部分资金用于社会保障。一般公共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
的基础。
四、我国政府预算编制和执行制度
政府预算制度是财政运行的基本规则,是有关政府预算活动的各种法规制度,是纳税人及
其国家权力机关控制财政活动的机制。政府预算制度是财政制度的核心,是财政赖以存在的
基础,是国家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预算制度,一般是通过“预算法”的形式予以确
定。
( 一 )预算编制制度
- 建立部门预算制度。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其履行职能需
要,由基层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 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
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年度财政收支计划。部门预算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财政预算管理的基
本形式。实行部门预算制度,需要将部门的各种财政性资金,部门所属单位收支全部纳入一本
.134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预算中编制。
部门预算收支,既包括行政单位预算,也包括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既包括一般收文预算,
也包括政府基金收支预算; 既包括基本支出预算,也包括项目支出预算; 既包括财政部门直接
安排的预算,也包括有预算分配权部门安排的预算。
部门收入预算编制采用标准收入预算法。通过对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和重点税源进行调
查,建立收入动态数据库和国民经济综合指标库,在对经济 ,财源及其发展变化趋势进行分析
论证的基础上,选取财政收入相关指标,建立标准收入预算模型,根据可预见的经济性、政策性
和管理性等因素 ,确定修正系数,编制标准收入预算。部门支出预算编制采用零基预算法。支
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基本支出预算实行定员定额管理,人员支出
预算按照工资福利标准和编制定员逐人核定; 日常公用支出预算按照部门性质`职责.工作量
差别等划分若干档次 ,制定标准定员定额体系,逐部门核定。项目支出预算要进行科学论证和
合理排序,纳入项目库 ,编制中长期项目安排计划 ,结合财力状况,在预算中优先安排急需可行
的项目。在此基础上,编制具有综合财政预算特点的部门预算。
部门预算采取自下而上的编制方式,编制程序实行“两上两下”的基本流程。 “一上”就
是部门编制部门预算建议数,上报同级财政部门。“一下”就是财政部门对各部门上报的预算
建议数审核.平衡后,汇总成本级预算初步方案报同级政府 ,经政府批准后向各部门下达预算
控制限额。 “二上”就是各部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限额 ,编制部门预算草案上报同
级财政部门。 ”二下”就是财政部门在对各部门上报的预算草案审核后,汇总成本级预算草案
和部门预算草案,报经政府审批后,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预算草案后一个月内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各部门应当在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
15 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的预算 ,并负责具体执行。
建立部门预算制度的重要意义: 中实行综合预算,统一了预算分配权,实现了预算编制的
统一性,增强了预算的透明度 ,提高了预算分配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通过加强结余资金管理、
引入绩效评价等,增强了预算管理的科学性,提高了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加确立了部门作为部门预算主体的地位,承担着预算管理责任,部门财权与事权相结合,有利
于提高政府宏观调控和各部门统筹安排资金的能力,有利于推动部门和行业事业发展; 四预算
从基层编起,经过部门审核汇总、财政综合平衡,再报政府审定.人民代表大会审批,使预算形
成的链条更加严密,增强了预算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预算法治性约束大大增强,有效地规
范了政府的管财行为.财政的理财行为和部门的用财行为。
- 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有关规定,财政
部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 不含教育收费 ) 全部纳入预算管
理。
(1 ) 预算管理方式。自 2011年1月1日起,中央各部门各单位的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
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缴比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执行; 中央部门预算外收入全
护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中央部门收取的主管部门集中收入.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
和人广告收入.捐赠收入.回收资金.利息收入等预算外收入纳入一般预算管理,使用时用于收
入上缴部门的相关支出 ,专款专用。
《2 )收入预算级次和支出安排原则。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后,收入预算级次保持不
变,原上缴中央财政专户的收入上缴中央国库。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后,相应取消全部预
第让五章,政“府*预-算 ,135 ,
算外收支科目。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的规
定,在2011年1月1日以前将全部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
(3 )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重要意义。@D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改变了过
去资金分散管理,切块存放的状态,使各项收支活动成为有机统一的整体,有利于加强财政资
金管理,增强了财政预算的完整性,有利于充分发挥财政的调控职能; @D有利于完善预算分配
制度,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推动加快建立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
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 @)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使预算外资
金收支全过程处于人民代表大会 .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的监督之下,有利于规范预算管理,提高
依法理财的水平,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 二 )预算执行制度
预算执行制度是政府预算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预算实施的关键环节。
- 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从 2001 年开始,我国正式实施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改革目标
是将传统的财政资金银行账户管理体系和资金缴拨方式,改为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 `资
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主要内容是: 取消各部门在商业银
行开设的账户,建立以财政部门为主体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在国库单一
账户体系中运作,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规范财政性资金收缴方式,对政府财政收入分别实行
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制度,取消各执收单位自行开设和管理的收入过渡账户,所有收入通过代
理银行直接缴人国库或财政专户; 改变财政资金分散拨付方式,由财政部门根据不同支付主
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采取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等方式,将原通过各部门转拨的
财政性资金 ,改为财政部门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或授权各部门支付到个人、用款单
位或者商品供应商和劳务提供者。
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意义: 加强了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控制。以国库单一账户
体系为基础的电子化监控系统,从根本上加强了事前和事中监督。@提高了预算执行管理信
息的透明度。改革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财政资金运行机制,实现了由层层“中转” 变“直
达” 用款单位和个人。在收入收缴方面,可以直接从纳税或者缴款环节获取收入信息; 在支出
支付方面,可以从各基层预算单位最终付款环节直接获取信息。这种获取预算执行信息的机
制,为预算执行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供了机制保障,为预算执行管理和分析提供可靠的信
息基础。@@增强了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国库现金流量由过去各单位分散持有,转变为财政部
门统一持有和管理,有利于保证重点支出和预算的正常执行,有利于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
的协调实施,加强宏观调控。
- 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
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将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中的大宗大型设备购置,以及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通过公开招
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实行政府集中统一采购。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
相结合 ,以集中为主、分散为辅; 公开招标与非公开招标相结合; 委托采购与自行采购相结合。
实行政府采购制度,要科学编制政府采购年度预算 ,为政府采购提供有效依据,提高政府采购
1996 年,我国开始进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试点。2003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正式实施,标志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该法于 2014 年修正。
.136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五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2021 年 4月,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出,深
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预算法定,坚持目标引领 ,坚持底
线思维。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一 )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 规范政府收入预算管理。实事求是编制收入预算,考虑经济运行和实施减税降费政策
等因素合理测算。严禁将财政收入规模,增幅纳入考核评比。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 ,严
禁收取过头税费、违规设置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依照法律法规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预
算收入,如实反映财政收入情况,提高收入质量,严禁虚收空转。不得违法违规制定实施各种
形式的歧视性税费减免政策 ,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严禁将政府非税收入与征收单
位支出挂钩。
- 加强政府性资源统筹管理。将依托行政权力.国有资源( 资产 ) 获取的收入以及特许经
营权拍卖收入等按规定全面纳入预算,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完善收费基金清单管理,将列和人清
单的收费基金按规定纳入预算。将应当由政府统筹使用的基金项目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合理
确定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
- 强化部门和单位收入统筹管理。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
或单位预算,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各部门应当加强所属单位事业收入.事业单位
经营收入等非财政拨款收入管理,在部门和单位预算中如实反映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加强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收入管理,资产出租\处置等收入按规定上缴国库或纳入单位预算。
- 盘活各类存量资源。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新增资产配置
要与资产存量挂钩,依法依规编制相关支出预算。严格各类资产登记和核算,所有资本性支出
应当形成资产并予以全程登记。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将资产使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资
产安全完整 高效利用。推动国有资产共享共用,促进长期低效运转闲置和超标准配置资产
以及临时配置资产调剂使用,有条件的部门和地区可以探索建立公物仓,按规定处置不需使用
且难以调剂的国有资产 ,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
( 二 )规范预算支出管理,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
1.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各级预算安排要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作
为首要任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 .国家发展规划的财力保障。
完善预算决策机制和程序,各级预算,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前,应当按
程序报本级党委和政府审议; 各部门预算草案应当报本部门党组(党委 )审议。
- 合理安排支出预算规模。坚持量入为出原则,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
僵化格局 ,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调整完善相关重点支出的预算编制程序,不再与财政收支
增幅或生产总值层层挂钩。充分发挥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作用,安排财政赤字和举借债务要
与经济道周期调节相适应,将政府杠杆率控制在合理水平 ,并预留应对经济周期变化的政策空
间。
- 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各级预算安排要突出重点,坚持“三保”( 保基本民生、保工
资.保运转 )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 ,坚决兜住三保” 底线,不留硬缺口。严格控制竞
第让五章”政<府*预算 ,137,
争性领域财政投入 ,强化对具有正外部性创新发展的支持。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
节约办一切事业,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精打细算 ,严控一般性支出。严禁违反规定乱开
口子 ,随意追加预算。严格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严格控制和执行资产配置标准,暂时没
有标准的要从严控制、避免浪费。清理压缩各种福利性、普惠性基数化奖励。优化国有资本
经营预算支出结构 ,强化资本金注人 ,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 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在保持现行财政体制 .资金管理权限和保障主体责任基本稳
定的前提下 ,稳步扩大直达资金范围。完善直达资金分配审核流程,加强对地方分配直达资金
情况的监督 ,确保资金安排符合相关制度规定、体现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直达资金监控体系,
加强部门协同联动 ,强化从资金源头到使用未端的全过程 .全链条 全方位监管,资金监管“一
竿子捅到底”,确保资金直达使用单位,直接惠企利民,防止挤占挪用沉淀闲置等,提高财政资
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 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国家基础标准和地方标准相结合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
准体系,由财政部会同中央有关职能部门按程序制定国家基础标准,地方结合公共服务状况、
支出成本差异`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标准,按程序报上级备案后执行。鼓励
各地区结合实际在国家尚未出台基础标准的领域制定地方标准。各地区要围绕“三保”等基
本需要研究制定县级标准。根据支出政策 ,项目要素及成本、财力水平等,建立不同行业 不同
地区、分类分档的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 .物价变动和财力变化等动态调
整支出标准。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分析和结果运用,将科学合理的实际执行情况作为制定
和调整标准的依据。加快推进项目要素 项目文本 ,绩效指标等标准化规范化。将支出标准作
为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不得超标准编制预算。
( 三 )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增强财政预算完整性
- 改进政府预算编制。上级政府应当依法依规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
额预计数 ,增强地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主动性。下级政府应当严格按照提前下达数如实编制
预算 ,既不得虚列收支,增加规模,也不得少列收支\脱离监督。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体系,完
善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法,健全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退出机制 ,提高转移支付管理
的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经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国有资
本规模较小或国有企业数量较少的市县可以不编制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加强跨年度预算平衡。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进一步增强与国家发展规划的衔接,强
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对各类合规确定的中长期支出事项和跨年度项目,要根
据项目预算管理等要求 ,将全生命周期内对财政支出的影响纳入中期财政规划。地方政府举
借债务应当严格落实偿债资金来源,科学测算评估预期偿债收入,合理制定偿债计划 ,并在中
期财政规划中如实反映。鼓励地方结合项目偿债收入情况 ,建立政府偿债备付金制度。
- 加强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依法纳入预算 ,执行统一的
预算管理制度。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对预算完整性 规范性`\真
实性以及执行结果负责。各部门要统筹各类资金资产,结合本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统筹
申请预算 ,保障合理支出需求。将项目作为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的基本单元,预算支出全部以
项目形式纳入预算项目库,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未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得安排
预算。有关部门负责安排的建设项目,要按规定纳入部门项目库并纳入预算项目库。实行项
目标准化分类 ,规范立项依据实施期限 ,支出标准、预算需求等要素。建立健全项目人库评审
机制和项目滚动管理机制。做实做细项目储备,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项目应当按规定完成可行
.138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性研究论证.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等各项前期工作,做到预算一经批准即可实施,并按照轻重组
急等排序,突出保障重点。推进运用成本效益分析等方法研究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依法依规
管理预算代编事项,除应急 .救灾等特殊事项外,部门不得代编应由所属单位实施的项目预算。
4 完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建立完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全面客观反映
政府资产负债与财政可持续性情况。健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将财政财务信息内容从预算
收支信息扩展至资产.负债.投资等信息。推动预算单位深化政府会计改革,全面有效实施政
生会计标准体系,完善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基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做好与政
府综合财务报告的衔接。
( 四 ) 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
1 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 ,预算一经批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
调整。对预算指标实行统一规范的核算管理,精准反映预算指标变化,实现预算指标对执行的
有效控制。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 .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严禁将国
库资金违规氢入财政专户。严禁出台湖及以前年度的增支政策,新的增支政策原则上通过以
后年度预算安排支出。规范预算调剂行为。规范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事项,市县级财政国库集
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严禁以拨代支,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除
已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的事项外,不得对未列和预算的项目安排支出。加强对政府投资基金
设立和出资的预算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本管理与监督,确保国有资本安全和
保值增值。
- 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绩效管理
重点,加强财政政策评估评价,增强政策可行性和财政可持续性。加强重点领域预算绩效管
理,分类明确转移支付绩效管理重点,强化引导约束。加强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政府购买
服务等项目的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强国有资本资产使用绩效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加强绩效
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
减或取消,对沉淀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并统筹安排。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推动绩效目标、
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 优化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对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完善国库集
中支付控制体系和集中校验机制,实行全流程电子支付,优化预算支出审核流程,全面提升次
金支付效率。根据预算收入进度和资金调度需要等,合理安排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规模
和节奏,节省资金成本。优化国债品种期限结构,发挥国债收益率曲线定价基准作用。完善财
政收支和国库现金流量预测体系,建立健全库款风险预警机制,统筹协调国库库款管理,政府
债券发行与国库现金运作。
4 拓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建立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体系,鼓励相关部门结合部门和行业
特点提出政府采购相关政策需求,推动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中工入支持创新绿色发展等政策
要求。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确保与年度预算相街接。建立支持创新产品及服务 .中小企业
发展等政策落实的预算编制和资金支付控制机制。对于适合以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
应当依法依规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坚持费随事转,防止出现“一边购买服务,-边养人办事” 的
情况。
(五 )加强风险防控,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 健全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机制。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确定机制,一般债务限额与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相匹配,专项债务限额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项目收益相匹配。完善专
第让五章"政<“府"预算 139,
项债券管理机制 ,专项债券必须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建设项目 ,建立健全专项债券项目全
生命周期收支平衡机制 ,实现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相平衡,专项债券期限要与项目期限相匹
配,专项债券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专项收入应当及时足额缴人国库,保障专项债券到
期本息偿付。完善以债务率为主的政府债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政府债务与项目资
产 收益相对应的制度 ,综合评估政府偿债能力。加强风险评估预警结果应用,有效前移风险
防控关口。依法落实到期法定债券偿还责任。健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及债券信息披露机
制,发挥全国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全面覆盖债券参与主体和机构, 打通地
方政府债券管理全链条,促进形成市场化融资自律约束机制。
- 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作为重要的政
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完善常态化监控
机制 ,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决不允许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推子。强化国有企事
业单位监管,依法健全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向企事业单位拨款机制 ,严禁地方政府以企业债务形
式增加隐性债务。严禁地方政府通过金融机构违规融资或变相举债。金融机构要审慎合规经
营,尽职调查 .严格把关,严禁要求或接受地方党委、人大 政府及其部门出具担保性质文件或
者签署担保性质协议。清理规范地方融资平台公司 ,和剥离其政府融资职能,对失去清偿能力的
要依法实施破产重整或清算。健全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务违约处置机制 ,鼓励债务人、债权人
性风险。加强督查审计问责,严格落实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
3.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隐患。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坚持精算平衡,加强基金运行
监测,防范待遇支付风险。加强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保基金管理,推进省级统筹,根据收支状
况及时调整完善缴费和待遇政策,促进收支基本平衡。各地区出台涉及增加财政支出的重大
政策或实施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前,要按规定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未通过评估的不得安排预
算。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各部门出台政策时要考虑地方财政承受能力。除党
中央、国务院统一要求以及共同事权地方应负担部分外,上级政府及其部门不得出台要求下级
配套或以达标评比,考核评价等名目变相配套的政策。加强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管理,客观评
估对财政可持续性的影响。
( 六 )增强财政透明度 ,提高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
- 改进预决算公开。加大各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力度 ,大力推进财政政策公开。扩大部门
预决算公开范围,各部门所属预算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应当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推进
政府投资基金 .收费基金.国有资本收益 ,政府采购意向等信息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建立民生
项目信息公示制度。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及绩效目标`预算安排
情况等应当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项目预算安排\使用情况等项目
言息应当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推进按支出经济分类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
- 发挥多种监督方式的协同效应。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主导作用,加强财会监督 ,促进财
等协同发力。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依法接受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计部门的监督。推进人大
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构建日常监管与专项监督协调配合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结果运用,对监督发现的问题,严格
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加大处理结果公开力度。
- 实现中央和地方财政系统信息贯通。用信息化手段支撑中央和地方预算管理,规范各
.140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级预算管理工作流程等,统一数据标准,推动数据共享。以省级财政为主体加快建设覆盖本地
区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并与中央财政对接 ,动态反映各级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中央部门
根据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进展同步推进相关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完善全覆盖 .全链条的转移
支付资金监控机制,实时记录和动态反映转移支付资金分配 拨付、使用情况,实现资金从预算
安排源头到使用末端全过程来源清晰`流向明确,账目可查账实相符。
- 推进部门间预算信息互联共享。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集中反映单位基础信息和会计核
算 资产管理,账户管理等预算信息,实现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共享共用。积极推动财政与组
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人民银行.审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实现基础信息按规定共
享共用。落实部门和单位财务管理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对所属单位预算执行的监控管理职责。
6刷题(章节配套练习,含校订与教学改编)
先做后看答案。单选点一下就判,多选选完点「核对答案」。错题自动进错题本,二轮会回来重做。
校勘说明:校订后教学题设:为明确教材分类、法律适用或政策列举口径,对原题措辞作限定;不作为原题逐字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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